我們將用以下方式鳴謝捐贈人
01 捐贈人可獲得捐贈證書,名字將收錄在基金會年度報告的芳名錄中;
02 經捐贈人許可後,於網站公示捐贈方名稱及捐贈數額,並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宣傳突出貢獻者事跡;
03 獲得冠名權(如:獎學金冠名、建築物冠名、設施設備冠名、相關場所冠名等);
04 獲得留名權(如:在建築物上鐫刻留名、在設施設備上標牌留名等);
05 獲得榮譽稱號;
06 邀請出席學校講座沙龍、論壇等活動,結識更多支持教育事業發展的有識之士、社會賢達;
07 根據捐贈者意願,協商其他鳴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