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推進與台灣高校的教育文化交流,學校擬選派優秀學生於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赴台灣合作高校交流學習。根據《LD乐动
赴台交換生選拔和管理辦法(暫行)》,現將交流生選拔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流時間
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
二、項目要求
詳見《LD乐动
2024年春季赴台交流項目一覽表》(附件1)。
三、選拔對象
主要麵向2021級在校學生。
四、選拔標準
(一)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
(二)學習成績優異(平均學分績點原則上不低於3.0),具有紮實的專業基礎;
(三) 積極參與各類社會實踐活動,富有溝通能力和服務社會的責任意識,並能適應在新環境下的學習和生活;
(四) 身心健康,能完成學習任務;
(五) 滿足具體項目要求的條件;
(六) 已交足本校的各項費用。
五、選派程序及手續辦理
(一)宣傳動員。各學院根據各交流高校的專業課程設置情況,組織對口專業學生報名。
(二)學生報名。學生填寫《福建技術師範出國(境)交流項目申請表》(附件2)家長同意書(參考模板見附件3),於10月18日報送至學院。
(三)學院審核。各學院對報名情況展開審核,主要包括:思想品德、選課計劃、健康狀況等情況,擬定初步人選,填寫《學院推薦彙總表》(附件4),與附件2、附件3一並於10月20日前報送校台港澳事務辦公室(林聯興樓612)。
(四)學校選拔。
1.由學校學生工作部、教務處及台港澳事務辦公室組成聯合考核小組對通過初審的學生進行考核;按照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確定入選學生名單。
2.入選學生名單經學校研究並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學校台港澳事務辦公室報省台辦及台灣合作高校,啟動辦理相關手續;如在公示期間出現異議,由學校學生工作部、教務處和台港澳事務辦公室根據具體情況商處。
(五)辦理手續。入選學生接到台灣合作高校接收通知後,根據台灣合作高校要求報名後按相關規定辦理出境手續。學校台港澳事務辦公室提供必要的指導、服務和幫助。
六、學分互認情況
赴台學生派出學習期間,學籍、學分管理根據學校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其他未盡事宜請谘詢學校台港澳事務辦公室。
聯係人: 林老師,QQ 99513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