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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管理

LD乐动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發布者:  時間:2021-07-05 19:05:23  瀏覽:

  LD乐动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閩技術師院教[2021]41號

 一、總  

第一條 編製目標和依據

為了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機製,提高處置突發技術安全與環境保護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性災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製導則》等法律法規,以及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結合實際情況,製定本應急預案。

第二條 管理體係

根據國家、行業及主管部門的法規和規定,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構建由學校、學院組成的兩級聯動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安全管理責任體係,逐級分層落實責任。

第三條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校範圍內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突發事件。

二、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第四條 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危化品領導小組”),全麵協調學校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下設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中心(以下統稱:危化品中心),協助有關工作,並提供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相關的技術指導。

各相關單位負責內部危險化學品的突發事故,成立一支由危險化學品分管領導、經辦人、各實驗室負責人等組成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隊,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第五條 工作職責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時,學校立即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和職責如下:

總指揮:危化品領導小組組長

副總指揮:危化品領導小組副組長

事務協調部門:學校辦公室、危化品中心

安全保衛部門:安全保衛處、事故單位

技術保障部門:教務處、科研處、危化品中心、事故單位

物資保障部門:後勤管理處、事故單位

應急救援部門:校醫務所

善後處理小組:紀委、宣傳部、學校辦公室、安全保衛處、後勤管理處、危化品中心及事故單位。

三、運行機製

第六條 預防與預警

各相關單位要做好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預防與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發生,具體要求如下:

1)針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製定科學合理的應急處置預案。

2)建立有效的預警機製,對劇毒化學品、易製毒化學品、易製爆化學品、放射性源、病原微生物等建立嚴格的管理製度,將安全管理責任具體落實到人。

3)定期開展自查,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做到早防範、早發現、早處理、早報告,全麵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4)加強實驗人員的培訓,提高實驗人員的安全意識,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活動,完善應急處置預案,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指揮能力和實戰能力。

第七條 事件等級

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突發事件分為Ⅰ級、Ⅱ級和Ⅲ級三個級別。

Ⅰ級事件是指:危險化學品大量泄漏、危險化學品火災不可控,造成人員死亡或三人及以上受傷的情況。

Ⅱ級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泄漏、危險化學品火災在可控範圍,造成一人以上三人以下人員受傷的情況。

Ⅲ級事故是指:僅限某一實驗室發生的危險化學品少量泄漏、可立即撲滅的危險化學品火災,且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

第八條 具體工作落實

事發單位在積極組織現場應急工作的同時,立即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領導小組、危化品中心。由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領導小組根據事件等級和產生的後果,確定是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確認等級後,需要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的,應在 1 小時內報告。確認發生I級事故,必須立即上報省環保廳、消防部門、醫院等相關部門並配合應急處置。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危險化學品類別、名稱和數量,涉及人員情況,已采取的控製措施,報告部門和個人,聯係方式等。

1. 當發生Ⅰ級事件時,接到事件發生單位報告後,危化品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向教育、環境保護、安全監督等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危險化學品類別、名稱和數量,涉及人員情況,已采取的控製措施等。同時成立應急處置臨時指揮部和應急處置工作組,負責應急工作的指揮、調度,及時、有效地對事件進行處置,全力控製事件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發生。教育、環境保護、安全監督等相關部門人員趕到現場後,學校危化品領導小組成員全麵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救援工作,直至突發事件終止。事故終止後,及時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並將書麵報告上報至上級相關部門。

2. 當發生Ⅱ級事件時,事件發生單位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第一時間向危化品領導小組報告,並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危化品領導小組接到通知後,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現場指導各部門開展應急處置,並按有關規定做好事件信息報送工作。學校各部門按各自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如:安全保衛處封鎖事發現場,校醫務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助,科研處、教務處、危化品中心做好技術保障工作。事故終止後,及時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並將書麵報告上報至上級相關部門。

3. 當發生Ⅲ級事件時,事件發生單位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協調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根據事件情況進行現場處置並向危化品領導小組報告。事件處置時,救援人員應注意自我防護。事件控製後,及時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並向危化品領導小組上報事件總結報告。

四、應急處置措施

第九條 應急準備

校內各使用、存放、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根據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等因素,配備應急救援裝備、物資,用於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的應急準備與處理。

第十條 應急處理

1. 當發生劇毒化學品、易製毒化學品、易製爆化學品等危險化學品被盜或丟失事故時,事故單位應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保衛處和危化品中心,保衛處立即安排人員封鎖事故現場、了解情況,報告公安部門,並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2. 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或火災引發傷害事故、環境汙染事故時,應視情形采取以下措施減少危害:

 (1)設置警戒區域。事故發生後,由安全保衛處和相關單位對現場進行封閉,根據危化品(含危廢品)的泄漏擴散情況或火焰輻射所涉及到的範圍建立警戒區,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製。警戒區域的邊界應設警示標誌並有專人警戒。除消防、應急處理人員以及必須堅守崗位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溢出的危化品為易燃品時,區域內應嚴禁火種。

2)組織緊急疏散。迅速將警戒區及汙染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的人員撤離,以減少不必要的人員傷亡。緊急疏散時應注意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並有相應的監護措施。應向上風方向轉移,不要在低窪處滯留。專人引導和護送疏散人員到安全區,並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汙染區或著火區。為使疏散工作順利進行,處置現場至少應有兩個暢通無阻的出口,並有明顯標誌。

3)急救措施。所有參加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操作和現場急救培訓。在事故現場,危廢品對人體可能造成的傷害為化學灼傷、燒傷等,進行急救時,不論患者還是救援人員都需要進行防護。現場急救注意事項: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作好自身及傷病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應至少 2-3 人為一組集體行動;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備防爆功能。當現場有人受到危廢品傷害時,應立即進行處理,經現場處理後,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3. 泄漏應急措施。泄漏處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製及泄漏物處理兩大部分。

1)處理泄漏注意事項: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以下幾項: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應嚴禁火種;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掩護。

2)泄漏源控製:可通過控製泄漏源來消除危廢品的溢出或泄漏。

3)泄漏物處理:現場泄漏物及時進行覆蓋、收容、稀釋、處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處置,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4. 火災應急措施。危險化學品存放地點發生火災事故或發生由危險化學品所引發的火災事故時,應視情形采取相應的措施:

火勢不大時,事故單位應在保證安全,避免發生危險化學品傷害和汙染事故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措施,控製火勢,進行滅火,同時報告危化品領導小組。

火勢過大,無法控製時,事故單位應迅速將人員疏散至指定地點,立即報告危化品領導小組和消防等部門,並密切關注事故地點情況。待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後,配合滅火等相關工作。

5. 部分常見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1)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強酸、強堿及其它一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作用,發生這些化學灼傷時,應用大量流動清水衝洗,再分別用低濃度(2%5%)的弱堿(強酸引起的)、弱酸(強堿引起的)進行中和。處置後,再依據情況而定,作下一步處置。

2)如果酸(或堿)不慎濺入眼內,應立即就近用大量的清水或生理鹽水衝洗。實驗室每一樓層需配備緊急衝淋洗眼裝置或專用洗眼水龍頭。衝洗時,眼睛置於水龍頭上方,水向上衝洗眼睛,衝洗時間應不少於15分鍾,切不可因疼痛而緊閉眼睛。處理後,再送眼科醫院治療。

3)實驗中若感覺咽喉灼痛、嘴唇脫色或發紺,胃部痙攣或惡心嘔吐,則可能為中毒所致。視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後,立即送醫院治療,不得延誤。

首先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扣,使其呼吸通暢,讓中毒者呼吸到新鮮空氣。

4)誤服毒物中毒者,須立即刺激催吐(視情況可用0.02%0.05%高錳酸鉀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對催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應立即送醫院用胃管洗胃。孕婦應慎用催吐救援。

5)重金屬鹽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幾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醫,勿服催吐藥,以免引起危險或使病情複雜化。砷和汞化合物中毒者,必須緊急就醫。

6)吸入刺激性氣體中毒者,應立即將患者移離中毒現場,給予2%5%碳酸氫鈉溶液霧化吸入、吸氧。氣管痙攣者應酌情給予解痙攣藥物霧化吸入。應急人員一般應配置過濾式防毒麵罩、防毒服裝、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7)經皮膚中毒者,應立即將患者移離中毒場所,脫去汙染衣服,迅速用清水衝洗,粘稠的毒物用大量肥皂水衝洗;遇水能發生化學反應的腐蝕性毒物如三氯化磷等,則先用幹布或棉花抹去後再用水衝洗。

2)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傳播應急處置

1)接到報告後,危化品領導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對傳播事故進行確認,並對傳播的病原體性質及擴散範圍進行充分評估。

2)立即封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標本,防止微生物擴散。

3)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並留取本底血清或相關標本。

4)對造成汙染的工作環境及汙染物進行消毒。

5)配合醫院等有關部門開展進一步調查。

3)輻射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一旦發生輻射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通知同工作場所的工作人員撤離,及時報告學院及危化品領導小組,並啟動應急預案。

2)危化品領導小組召集專業人員,根據具體情況迅速製定事故處置方案。

3)事故處置必須在校危化品領導小組指揮下,在有經驗的工作人員和衛生防護人員的參與下進行。未征得防護檢測人員的允許不得進入事故區。

4)對可能接觸放射源的人進行排查確認,確定未接觸放射源後方可讓其離開。對接觸放射源的人員,應立即送醫院就醫,確認情況後,為其進行診治。

第十一條 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後,根據事故情況,經公安、安監、環保、衛生等相關管理部門許可的情況下,由校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宣布應急狀態的終止。

五、後期處理

第十二條 事故調查

學校相關單位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積極配合公安、安監、環保、衛生等部門開展對事故進行調查、偵破工作。

第十三條 總結評價

應急狀態終止後,由校安全保衛處負責事件調查,學校相關單位積極配合,撰寫總結報告。

第十四條 責任追究

對於負有相關責任的部門和人員,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六、附   

第十五條 本辦法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危化品中心負責解釋。

 

 


附件: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處置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