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乐动
校領導接待日製度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領導與廣大師生員工的溝通聯係,拓寬學校領導與師生員工溝通渠道,進一步發揚民主,暢通言路,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切實解決師生員工的困難和問題,改進工作作風,構建和諧校園,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接待日工作由在職的校領導輪流接待。根據接待議題,必要時有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可參與接待。
第三條 領導接待日接待的對象為全校師生員工(含離退休人員)。
第四條 領導接待日每月初安排一次,逢寒暑假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暫停,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提前通知。
第五條 凡師生員工對學校的有關決策、決定和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等工作的意見、建議與要求等均屬領導接待日工作內容。
第六條 學校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校領導接待日的協調、記錄、督辦和歸檔工作。每次接待日由1名校領導負責值班接待工作。值班接待的校領導要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證接待日工作正常進行。如輪值校領導因臨時開會、出差或其他工作不能接待,由學校辦公室協調其他校領導接待。
第七條 為提高工作效率,校領導接待日實行預約安排製。來訪者可根據事先發布的校領導接待日的日程,選擇相關的校領導,於接待日前到學校辦公室(9#404室)登記預約或電話(85260206)預約,來訪者的接待順序原則上按照預約順序安排。預約來訪人員按預約時間到“校領導接待日”接待室等候,由工作人員安排會談。
第八條 學校辦公室工作人員應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校領導值班接待時,學校辦公室要安排1名工作人員負責現場工作,有序安排接待,積極主動、熱情周到地做好服務工作。
第九條 來訪人員要遵從接待安排,自覺維護學校秩序,按時到達接待地點,反映同一問題的群體應推選代表預約訪談,來訪人數一般不超過3人。反映的問題,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簡潔明了。對以上訪為由無理取鬧、妨礙學校正常工作秩序、經勸告無效者,交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
第十條 對來訪人員所反映的意見和問題,當場能夠解決的當場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由工作人員進行登記,填寫《LD乐动
校領導接待日意見處理單》,由值班校領導批示後交有關單位、部門限時解決或解釋;涉及學校重大問題或重要工作,應提交學校研究解決,並將解決結果予以反饋;對學校層麵確實不能解決或有困難的問題和事項,必須向來訪者做好解釋工作。
第十一條 經校領導批示需交由有關單位、部門處理解決的事項,學校辦公室要切實抓好督辦工作。相關單位、部門應在收到意見處理單的7個工作日內把處理結果反饋至學校辦公室。學校辦公室將辦理結果及時報校領導審閱,並組織(協調)反饋給來訪人。
第十二條 參與接訪人員,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認真解答問題,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不推諉扯皮,不敷衍塞責。要自覺保守工作秘密,不得隨意擴散來訪者反映的問題,不得對來訪人打擊報複。
第十三條 本製度自發布之日起試行,由學校辦公室負責解釋。